設備的正常運行與日常的維護檢查息息相關,如果能在設備故障的萌芽階段,盡早發現問題,實施有效的措施解決問題,不僅可以減少維修時間,也可以降低經濟損失,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
1、電工作業人員應經醫生鑒定沒有妨礙電工作業的病癥,并應具備用電安全、觸電急救和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電工作業人員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電工作業,禁止非電工作業人員從事任何電工作業。
3、電工作業人員在進行電 工作業時應按規定使用經定期檢查或試驗合格的電工用個體防護用品。
4、當進行現場電氣工作時, 應有熟悉該工作和對現場有足夠了解的電工作業人員來執行,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5、當非電工作業人員有必要參加接近電氣裝置的輔助性工作時,應有電工作業人員先介紹現場情況和電氣安全知識、要求,并有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能兼做其他工作。
6、電氣裝置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驗或試驗,禁止安全性能不合格的電氣裝置投入使用。
7、電氣裝置在使用中的維護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的電工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經維修后的電氣裝置在重新使用前,應確認其符合4. 4的要求。
8、電氣裝置如果不能修復或修復后達不到規定的安全技術性能時應予以報廢。
9、長期放置不用的或新使用的用電設備 、用電器應經過安全檢查或試驗后才能投入使用。
10、當電 氣裝置拆除時,應對其電源連接部位作妥善處理,不應留有任何可能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
11、 修繕建筑物時,對原有電氣裝置應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必要時應將其拆除并應符合5.10的規定。在修繕完畢后再重新安裝使用。
12、 電氣裝置的檢查、維護以及修理應根據實際需要采取全部停電、部分停電和不停電三種方式,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
(1)不停電工作時應在電氣裝置及工作區域掛設警告標志或標示牌。
(2)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工作應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將各個可能來電方面的電源全部斷開(應具有明顯的斷開點),對可能有殘留電荷的部位進行放電,驗明確實無電后方可工作。必要時應在電源斷開處掛設標示牌和在工作側各相上掛接保護接地線。嚴禁約時停送電。
(3)當有必要進行帶電工作時,應使用電I用個體防護用品,并有專人負責監護。